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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婆婆家自地自建的過程已到尾聲
接觸過的廠商可說是五花八門
來談工作都是所謂的大包商
只是在談工作內容時
身為業主的我們
不見得每項工程都懂
只會針對我們比較在意的工程內容
與廠商做口頭的約定或者是合約式的備忘錄
但在施作工程的過程
若包商未盡督導之責
或者在施作過程
未先將可能會發生的工程疏失
作事先沙盤推演
等到疏失產生時
有些廠商都會說是下包商的問題
我會找下包商來負責
這種說法乍聽之下好像有其幾分道理
剛好恰巧我們的整個建屋過程
不只有一個包商
大工程有大包商
中工程有中包商
小工程有小包商
也有最後上場的包商
下面是我們家某家廠商說的話
當時就感觸良多
廠商A說:
他不會因為是整個建築工程的最後一包
會覺得是在收拾殘局的感覺
反而是在工程進場之前就會有認知
我是最後一個進場的廠商
應該會遇到怎樣的問題
這些問題是要事先想起來
放在腦袋裡
若不幸遇上問題時
思考與經驗
就會派上用場
來解決問題
而非趕緊撇開責任
在記錄文章此時的我們
深深覺得
若是廠商都能有應該的態度
(遇到問題時,包商的態度與角色是要為業主真正解決問題,而不是責任在下包商,一切問題與我無關似的)
那身為業主的我們
應該會輕鬆許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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